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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chuàng)】老板必看:賣酒水咋交稅?

發(fā)布于 2025-10-30 05:36:02 作者: 門宇

注冊公司是創(chuàng)業(yè)者必須面對的任務之一。這個過程可能會有些復雜,但是只有完成這個過程,你的企業(yè)才能夠合法地運營。主頁帶大家認識煙酒公司如何做賬,如果你們也遇到這種問題,相信看完本文,你們就懂得怎么解決了。

來源:【原創(chuàng)】老板必看:賣酒水咋交稅?

原創(chuàng) 中道財稅-呂亞維

日常經(jīng)營中,酒店賣水、飯店賣酒、KTV賣飲料,這些行為到底算“混合銷售”還是“兼營”?交的稅一樣嗎?

先搞懂兩個核心概念:“打包賣”還是“分開賣”?

混合銷售:像“買一送一”,服務和貨物捆在一起賣,比如“吃飯 酒水”、“住宿 酒水”、“唱歌 飲料”,核心是“一項消費行為里既有服務又有東西”,也就是提供的餐飲、住宿、唱歌等是主業(yè),酒水、飲料此時不單獨計稅,跟隨主服務業(yè)按6%(一般納稅人)交增值稅。

兼營:像“超市分區(qū)”,不同業(yè)務單獨核算,比如酒店既開房間又單獨賣煙酒(非客房內(nèi)),各交各的稅。

場景一:飯店吃飯時的酒水——算“混合銷售”,按“餐飲服務”交稅

案例一:客人在飯店點了一桌菜,加了2瓶啤酒,結(jié)賬時菜和酒開在同一張單上。銷售啤酒屬于哪類銷售,該怎么交稅?

餐飲企業(yè)提供堂食服務時,銷售酒水、飲料等,屬于“一項消費行為中的配套銷售”,按“餐飲服務”交稅(一般納稅人稅率6%)。哪怕酒水是外購的,只要是隨餐一起賣,就跟著餐飲服務走。

注意:如果客人沒吃飯,單獨買一箱酒帶走,這算“兼營”,按“銷售貨物”交稅(一般納稅人稅率13%)。

場景二:酒店住宿時的酒水——分兩種情況,別搞錯!

情況1:客房內(nèi)的酒水(如迷你吧、早餐咖啡)——算“混合銷售”

案例二:客人入住酒店,房間迷你吧里的礦泉水、可樂,或早餐時提供的果汁,費用含在房費里,或單獨收費但隨住宿服務發(fā)生。

為啥算混合銷售?

住宿服務的核心是“提供住宿空間及配套服務”,客房內(nèi)的酒水消費是住宿體驗的一部分,相當于“住宿服務 貨物銷售”打包發(fā)生,按“住宿服務”交稅(一般納稅人稅率6%)。

情況2:酒店大堂單獨賣煙酒(非住客也能買)——算“兼營”

案例三:酒店在大堂開了個小賣部,對外賣煙酒飲料,住客和路人都能買,單獨掃碼付款。

為啥算兼營?

這是和住宿服務無關的獨立銷售行為,需單獨核算,按“銷售貨物”交稅(一般納稅人稅率13%)。

場景三:KTV等娛樂場所的酒水——算“混合銷售”,按“娛樂服務”交稅

案例四:客人在KTV唱歌,點了果盤、啤酒,費用和包廂費一起結(jié)算。

為啥算混合銷售?

娛樂場所的主業(yè)是“提供娛樂服務”,酒水、小食是為了讓客人更好地享受娛樂,屬于“一項娛樂消費中的配套銷售”,按“娛樂服務”交稅(一般納稅人稅率6%)。

注意:如果KTV單獨開了個外賣窗口賣零食飲料,不關聯(lián)娛樂服務,那就是“兼營”,按13%交稅。

分開核算很重要:兼營業(yè)務要單獨記賬,否則可能被按“從高稅率”征稅(比如把6%的住宿和13%的酒水混在一起,可能全按13%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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