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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通遼通報多名官員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

發(fā)布于 2025-01-26 08:42:03 作者: 魚娟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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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通遼通報多名官員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

總臺央視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qū)通遼市紀委監(jiān)委獲悉,針對霍林郭勒市2月7日至9日連續(xù)3天出現(xiàn)確診5例新冠肺炎的情況,通遼市紀委監(jiān)委派出核查組對當地疫情防控工作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并發(fā)布通報如下: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第二例新冠肺炎患者徐某芬1月22日與同行親友由武漢市返回霍林郭勒市,之后多次外出走親會友、聚餐聚會。期間當地社區(qū)網格員、民警曾多次詢問徐某芬是否有武漢旅居史及同行人員,徐某芬均謊報予以否認。后來當地公安局收到全國公安數據信息,發(fā)現(xiàn)徐某芬近期曾在武漢活動過。1月28日,工作人員再次入戶核實,徐某芬才承認由武漢返鄉(xiāng)的事實。

因當天核實出徐某芬確屬武漢返鄉(xiāng)人員的時間已晚于每日上報時間,工作人員直到第二天才將徐某芬信息上報。之后,霍林郭勒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莫斯臺街道及社區(qū)也未及時將徐某芬與共同生活人隔離開;期間還發(fā)生被隔離對象徐某芬外出購藥,共同生活人徐某多次外出散步、購藥等情況,其管控措施不嚴、不實。

2月7日,與徐某芬有過密切接觸的其弟媳馬某華被確診為新冠肺炎。2月8日,徐某芬也被確診為新冠肺炎。同日,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對徐某芬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進行立案偵查。2月9日,與徐某芬有過密切接觸的其他3人又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截至2月10日12時,霍林郭勒市與確診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觸及間接接觸接受醫(yī)學隔離觀察人員共132人,其中集中接受醫(yī)學隔離觀察102人、居家隔離30人,給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巨大壓力和不良影響。

事實暴露出,霍林郭勒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及指揮部在工作中對疫情防控的嚴峻性分析研判不足,主體責任落實不力,責任壓力傳導不夠,防控安排部署不到位;社會管控組貫徹落實不及時,督促指導作用發(fā)揮不充分,在履行職責中“管”的措施不明確、不具體,“控”的工作不全面、不扎實;街道社區(qū)工作人員前期排查不深入、不細致,后期防控措施落實不嚴格、不及時。經通遼市紀委監(jiān)委研究,報請通遼市委批準,決定對霍林郭勒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圍內通報批評,責令霍林郭勒市委書記、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張鴻福,霍林郭勒市委副書記、政府市長、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玄東升2人作出深刻檢查;給予霍林郭勒市委常委、市委辦公室主任、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社會管控組組長于海寶,霍林郭勒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長、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社會管控組組長劉福柱2人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霍林郭勒市紀委監(jiān)委對其他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給予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社會管控組常務副組長夏志明,莫斯臺街道黨工委書記寶紅然,莫斯臺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張保華3人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給予莫斯臺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王宇,豪林社區(qū)黨支部書記楊晨晨2人黨內警告處分;莫斯臺街道豪林社區(qū)網格員軒海靈,社區(qū)民警楊秀華,醫(yī)務人員王素華、鐘志丹4人由所在單位作出處理。(總臺央視記者 劉曉波 修治國)

責編:李昔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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