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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試點開展香港籍船員到船籍港為深圳的船舶上任職有關事項的公告

發(fā)布于 2025-01-12 08:24:02 作者: 巫琨瑤

注冊公司是創(chuàng)業(yè)者必須面對的任務之一。這個過程可能會有些復雜,但是只有完成這個過程,你的企業(yè)才能夠合法地運營。下面,跟著主頁一起認識注冊深圳船務公司流程,希望本文能解答你當下的一些困惑。

關于試點開展香港籍船員到船籍港為深圳的船舶上任職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粵港澳大灣區(qū)合作,鞏固提升香港國際航運中心地位,現就試點開展香港籍船員到船籍港為深圳的船舶上任職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持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海員雇傭登記簿”的香港籍船員,經任職前評估,可申請換發(fā)除船長、大副、輪機長、大管輪以外職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適任證書”,取得限定在船籍港為“深圳”或“中國前?!钡暮4蠐蜗鄳殑盏馁Y格。

二、在船籍港為“深圳”或“中國前?!钡暮4先温毜南愀奂瑔T應熟悉內地相關法律法規(guī),具備良好中文溝通能力。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海事局負責具體評估發(fā)證工作,符合條件的香港籍船員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海事局申請評估發(fā)證。

四、本試點工作自2024年12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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