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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企業(yè)該如何做賬;收到總公司的收購款,如何入賬?

發(fā)布于 2025-04-10 00:28:08 作者: 樓涵涵

注冊公司是一個艱巨的任務,但是它是創(chuàng)業(yè)者必須面對的任務。如果你想要創(chuàng)造一個成功的企業(yè),你需要了解如何注冊公司,并且按照法律規(guī)定進行操作。今天主頁帶你認識收購門店怎么做賬以及應該怎么解決它,如果我們能早點知道解決方法,下次遇到的話,就不用太過驚慌了。下面,跟著主頁一起了解吧。

一:收購企業(yè)該如何做賬

收購企業(yè)該如何做賬

公司被收購后,被收購的公司收到收購公司款項的,一般是計入到公司的實收資本中,是屬于股東的出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xié)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xù)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擴展資料:

企業(yè)收購債務問題處理辦法:

公司原來的債務由合并后的公司繼承,不過可以在收購前和債權人談,達成協(xié)議以降低負債金額 ,如果原公司已經要到了破產的地步這個協(xié)議對雙方都有利。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guī)定“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xù)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p>

第一百七十四條規(guī)定:“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xié)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二:收到總公司的收購款,如何入賬?

被收購有兩種情況:

1)整體收購,就是全部股權被買斷,被購公司不存在了。收到的收購款應分給股東和人員后續(xù)處理費用等,分別入賬。

借:銀行存款 等

貸:投資收益 (股東部分)

其他應付款(員工后續(xù)費用)

分給股東的

借:投資收益

貸:庫存現金 等

員工后續(xù)費用

借:其他應付款

貸:應付職工薪酬—補貼、社保、買斷工齡 等

2)部分收購,被購是資產、債權等,被購公司仍然存在,資產、債權直接充抵

借:銀行存款 等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借:銀行存款 等

貸:應收賬款 等

注冊公司是實現您商業(yè)目標的重要一步,它給予您更多的合法權益和保障??赐瓯疚模嘈拍阋呀泴κ召忛T店怎么做賬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處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類似的事情,不妨試試主頁推薦的方法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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